据工业和信息化部7月5日消息,为了规范工业节能监察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明确工业节能监察概念。根据《节约能源法》关于节能监察工作的规定以及工业节能监察的工作范畴,《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工业节能监察概念,规定: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对工业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执行节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的行为,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

规范工业节能监察内容。节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工业企业的节能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工业企业是否执行有关节能管理要求是工业节能监察的主要内容。为此,《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对工业企业以及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实施节能监察的内容。

完善工业节能监察实施程序。为解决各地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在监察实施程序相关环节存在较大差异,监察水平、标准、深度参差不齐等问题,兼顾各地工业节能监察实施程序实际情况,《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工业节能监察实施程序,统一规范现场监察和书面监察的步骤、要求、时限、措施等环节。

规范工业节能监察处置措施。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节能监察等机构应当依据监察情况编制工业节能监察报告,形成监察意见(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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