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别自动驾驶技术作为当今世界科技发展的重要突破之一,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影响着交通系统的设置和人们的出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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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础上,如何从立法角度为科技潜力和产业潜力巨大的自动驾驶技术“顺利落地”开路?6 月 11 日,科技界、产业界与法学界等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行业领袖和社会各界代表在武汉共聚,参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和湖北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地方立法前沿论坛·高级别自动驾驶”会议,探讨自动驾驶立法这一前沿立法议题。与会人员从高级别自动驾驶的产学研发展、国际国内立法比较、立法前沿问题等多个面向出发,热议探讨科技需求与地方制度供给之间的产业落地空间,为构建安全、便捷、智慧的交通出行贡献力量。

以良法促进发展,应重视高级别自动驾驶技术新兴领域立法

技术发展和产业落地需要良心互动。当自动驾驶一步步走入人们的生活,并成为全球各国必争的重点科技领域时,落地的监管随之成为时代应答之题。因此基于以自动驾驶为代表的新兴科技发展现状的前沿论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周铭山教授在会中指出,将对我国自动驾驶法治化及科技治理现代化大有意义。

武汉理工大学智能交通研究中心教授褚端峰指出自动驾驶能够解决人类出行难题、实现车路云三大产业融合、促进国家战略发展。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主任卜江戎指出,自动驾驶在国家战略层面有助于中国梦的实现,在湖北省的层面能够为经济发展做贡献。

而为自动驾驶创造一个坚实和开放的法律环境至关重要。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王莹及所在团队从2018年就开始关注德国的自动驾驶立法,王莹关注到,德国作为在全世界范围内第一个去做自动驾驶、法律准入、自动驾驶立法的一个国家,和其从政府战略政策,产业政策以及伦理准则三个层面为自动驾驶创造一个开放的法律环境分不开。

以开放应对新题,中央统筹与地方先行先试可以并行科技治理现代化

实现自动驾驶领跑,要开发性解决产业化过程中的实质性问题,这中间,中央统筹与地方先行先试是共生、共促的关系。实现自动驾驶领域科技治理现代化的合理路径是什么?开放、包容,是与会专家发言中的高频词。

自动驾驶能否通过地方立法先行先试,是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讲师郑琳两年前就曾关切过的重点议题。一直以来,关于自动驾驶的立法问题,国内有主流观点,一种是顶层设计,从国家层面出发,通过修改道交法包括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完成整体的自动驾驶立法的设计;另一种则是采用地方局部范围的先行先试为上位法提供经验。对此,郑琳认为,中央统筹与地方先行先试可以并行。

地方立法小快灵,立足地方实际精准立法解决产业痛点

自动驾驶如何通过地方立法先行先试,来自同济大学的陈吉栋副教授重点介绍了《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提出立法一定要认识智能网联汽车作为人工智能系统的事物本质,在智慧交通甚至在数字社会的整体框架下进行体系安排,明确核心制度,才能稳步推进。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政法委副书记刘佳指出地方立法需要从小切口聚集现实的问题,研究避免产业在发展中出现无法可依的问题。“我国整个自动驾驶产业链非常完整,市场规模巨大”,百度公司副总裁吴梦漪在场表示,自动驾驶在武汉已经实现了车内无驾驶人的远程驾驶商业试点,“明确的立法能给企业更大的信心去加大投入”。

以审慎保障安全,政府、企业等各方主体要下好“民生福祉”一盘棋

自动驾驶,事关民生福祉。从民生出发,与会专家热议自动驾驶的权责认定、数据安全等热点问题。

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法制处副处长程虹桥直言:“当前自动驾驶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存在没有明确规定自动驾驶汽车事故责任认定规则的问题。”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夏昊晗有深入研究,他说,目前民法学界在这一问题上主要存在着两种方案,第一种是产品责任方案,第二种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方案。相较而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方案可以较好地兼顾受害人权利救济和鼓励新兴技术发展的需要。

数据安全关乎广大车主。“一些跟个人相关的数据,可能在整个自动驾驶环节并不是很重要,但可能它也会跟个人的权益保障是密切相关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讲师叶强建议,要规则配置架构智联网汽车数据。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建议,强化生产商在查明系统漏洞、及时更新系统和采取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措施方面的义务。

专家们一致认为,自动驾驶发展不仅关乎民生福祉,也关乎创新增长和国家发展,需要更精准、更及时的法律供给。地方立法更容易发挥“小快灵”优势,针对具体问题设计精准规范,解决产业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武汉经开区已于去年8月实现车内无人的自动驾驶商业试点,武汉市民对试乘也热情高涨,积极参与。吴梦漪在场表示,百度下一步将继续扩大在武汉的车辆投入规模,武汉将成全球领先的无人驾驶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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